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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6 09: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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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鲁南高速铁路日照至曲阜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鲁南高速铁路日照至曲阜段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新建鲁南高速铁路日照至曲阜段勘察设计、地勘监理、设计咨询招标工作方案的批复》(鲁发改铁路[2016]8号)进行了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山东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山东省、中国铁路总公司共同筹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鲁南高速铁路位于山东省南部,东起日照市,经临沂市、济宁市、菏泽市,至河南省兰考县,中部与京沪高铁及规划建设的京九客专连接,西端与在建的郑徐客运专线连接,全长约494公里。
鲁南高速铁路日照至曲阜段线路东端与在建的靑连铁路相连,自荷兖日铁路日照站,向西经奎山镇、厉家寨、莒南北,至临沂北站,继续向西经费县、平邑县、泗水县,终接鲁南高速铁路曲阜至菏泽段,并通过联络线连接京沪高铁曲阜东站,共设日照、奎山镇、厉家寨、莒南北、临沂北、费县北、平邑南、泗水南、曲阜东9个车站,线路全长约239.16公里,工程投资约338.8亿元。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3设计周期
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4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其中临沂至曲阜段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
初步设计批复后2个月内,完成站前工程施工图及预算;
初步设计批复后6个月内,完成站后工程施工图及预算;
设计周期需满足工程总体筹划的要求,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对工程实际进度的调整相应调整设计周期。
2.4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正线数目:双线;
设计行车速度:350Km/h;
线间距:5.0m;
最大坡度:20‰,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7000m、困难5500m;
牵引种类:电力;
列车类型:动车组;
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
建筑限界:满足350Km/h速度标准要求。
2.5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含标段招标分劈预算及详细说明、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说明)、竣工图编制、验收、开通、清理概算等阶段的全过程勘测设计及相关服务。
2.6勘察设计服务的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含国家验收)、正式开通的全过程勘测设计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本项目仅站房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不超过两家。牵头单位必须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的单位,其他联合体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且满足站房工程设计的业绩、人员要求。
3.3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4投标人拟参加本项目设计人员的资历要求:(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院副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从事铁路设计工作15年及以上,担任过类似铁路工程(3.5条的规定,下同)项目负责人;(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从事铁路设计工作15年及以上,担任过类似铁路工程技术负责人;(3)分项设计(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铁路设计工作8年及以上,担任过类似铁路工程分项设计负责人;(4)站房工程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从事建筑设计工作10年及以上,担任过设计负责人。
3.5业绩要求
3.5.12010年1月以来,独立或作为总体单位承担过设计时速250km/h或300km/h高速铁路勘察设计、配合施工等全过程工作。
3.5.22010年1月以来,独立或作为总体单位承担过设计时速350km/h无碴轨道高速铁路勘察设计工作。
3.5.32010年1月以来,独立或作为参与站房设计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过国内大型综合交通枢纽铁路车站(包括铁路、地铁或机场交通方式)设计工作。
3.6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被解除合同。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投标人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包勘察设计工作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设计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9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10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1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6年1月8日至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至16:00,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交相应资料复印件壹套A4纸装订,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及单位介绍信和手续费(含邮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1月29日9:00至9:3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29日9:30。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 李 岩 付湘宜
手 机 : 177 4452 4241
电 话 : 135 8153 8156
传 真 : 010 5270 6140
E_mail : 17744524241@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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