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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 23: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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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侧颜控 于 2016-11-2 23:37 编辑
看标题进来的,看到古树死亡,想到《太原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其实形同虚设,这是市人大通过,省人大批准的地方法律条文,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一些人却不当回事,在修太榆路的时候,北营那儿有一棵600年的古树居然被挪走了,为了修路而挪走了,这个当时新闻也报道过。
我们来看看<太原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里的规定,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树种稀有或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和特殊纪念意义的树木。
古树名木属于珍贵树木。
第八条 古树名木实行分级保护。树龄在一千年以上的,实行特级保护;三百年以上不足一千年的,实行一级保护;一百年以上不足三百年的,实行二级保护。名木实行一级保护。
第二十三条 禁止移植特级、一级保护古树以及名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植二级保护古树。因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确需移植二级保护古树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省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古树名木的移植,应当由具备园林、林业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移植费用以及五年内的管护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600年,正好属于一级,是禁止移植的,但是..
太原北营600年古槐迁新家 太榆路即将全线贯通 http://www.sxqss.com.cn/detail.aspx?id=347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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