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楼主: 路筱河潺潺

[江城资讯] 2017年1月1日-2日武汉新闻汇总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 08: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武汉市两区工商局获中部地区首批授权 可登记管理外企
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7-01-01 来源:湖北日报

  自今日起,武汉市武昌区、东西湖区工商局获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授权,在授权范围内,可直接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据悉,这是我国中部地区首批获得外资登记管理授权的市辖区级工商局。

  1986年7月30日,武汉市工商局成为全国首批被授予外资登记核准权的地方工商局。此次,武昌区和东西湖区工商局获授权,将进一步便利武汉地区外资企业注册登记,最大程度减少办照时间和人力成本,助推武汉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王成龙、俞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 08: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武汉便民新举措:首次违章可只警告
2017-01-01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潘峰)在2017年到来的时刻,武汉交警再推“首违警告”便民举措:动动手指头参加“武汉交警”微信在线学习,在一定条件下就能享受一次“首违警告”,将罚单变更为警告处罚,不需交罚款也不扣分。

昨日,记者从武汉交管部门获悉,这项简称“首违警告”的便民措施,只适用于按简易程序处理的电子警察罚单,即一次罚款金额小于等于200元、计分小于6分(不含),且未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记录。

具体而言,本记分年度无违法记录的武汉市驾驶员,在处理本人驾驶的机动车、本年度首起非严重违法的电子警察记录时,经参加在线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并考核合格,公安交管部门综合审核后,可对其作出警告处罚。

参加“首违警告”,首先要关注“武汉交警”微信,并点击“警民互动”菜单完成实名认证,且需验证所驾驶机动车在车管所登记的手机号码。享受“首违警告”的驾驶员在前两个计分年度内不得有闯红灯、超速、逆行、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违法历史记录。机动车注册及变更登记需满2个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 08:44: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地铁12月31日全线网客运量276.9, 其中1号线90.3,  2号线79.9,  3号线76,  10号线11.5,  S1机场线8.1,  S8宁天线11.1 (以上单位:万) PS:至此2016全年安全运送8.3亿乘次,2017随着四号线的正式开通,期待刷新更多纪录。 我汉302.4万。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 08:54: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年新气象,祝坛子里的各位新年顺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 09:43: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祝大家新年快乐,祝武汉越来越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 10:5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年许愿:市府配个硬班子,武汉更上一层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 11:06: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一年新气象,祝愿高楼迷所有人好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 11: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筱河潺潺 发表于 2017-1-1 05:33
长江灯光秀“梦幻江城”今晚启幕
两岸三镇照明手法各有侧重

这个必须搞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 11: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年新气象,祝各位新年顺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 12:40: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辛苦了,让我们每天有新闻可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 12:4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祝大家新年快乐!特别喜欢每天的新闻贴,太感谢楼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 13:11: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路筱河潺潺 发表于 2017-1-1 05:22
武汉BRT通道四天送客200万人次
专家解析:首条BRT为何选址雄楚大道


200万?地铁客流才300万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 13:20: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天 而且是通道客流 200万 很奇怪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 13:5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钟爱科比 发表于 2017-1-1 13:14
明显吹牛逼的,一个brt公交能有200万?打死我也不相信

四天200万很多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 15: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年新气象,每天不一样!武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高楼迷

GMT+8, 2025-8-3 20:54 , Processed in 0.029540 second(s), 2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