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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7: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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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华儿女年度人物”推介活动投票说明:
1、2013“中华儿女年度人物”候选人推介名单是由活动主办单位、各省、市青联和群众共同提名产生,并由活动组委会推介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
2、由于公众推介的个人和团体数量过多,经推介专家委员会审核,提名部分个人入围推介名单。未能入围者,组委会将不给予公示,并把申报材料留存。
3、为使此次选拔活动公平、公正,IP地址相同的电脑每3个小时可投票一次,投票可多选。
4、网友投票时间截止日期到2013年12月25日。
5、通过网络投票(50%的权重)、推介专家委员会成员投票(50%的权重),综合推介出符合条件的人物30名(包括团体),然后进行审核。
6、2013“中华儿女年度人物”由活动组委会最终发布,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所有。
编辑:王晓东 来源:中国青年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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