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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3 18: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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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漫步于繁华都市 于 2015-9-23 18:19 编辑
这是7月9日大马路同和裕银号平移工程招标公告
同和裕银号平移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 建设的 同和裕银号平移工程 已经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文单编号:2015-571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大马路北侧,白云大厦西侧,大马路综合楼东侧。
2、工程概况:同和裕银号主体两层,建筑面积309.21平方米,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计划向西北方向平移140米至利民巷西侧,并转体180度。具体地点及项目情况请各投标申请人自行进行现场勘查,以便获取具体信息。
3、计划工期:自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书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
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
四、工程标段划分
本工程按1个标段招标。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3、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建筑物纠偏和平移),并同时具备省级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5、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6、投标申请人自2010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以上的建筑物平移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或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投标申请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以上的建筑物平移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或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8、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项目负责人(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0、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11、投标申请人具有完善的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12、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1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14、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持证明方可参与本项目报名;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万元整 (小写¥30,000 元);
开户行:工商银行徐州市鼓楼支行
账户号:1106020309210061319
开户名: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未能及时提交足额、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均视为否决投标;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退还;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签订合同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退还;
7、投标人因故暂扣投标保证金的,在征得招标人及招投标监管部门书面同意后予以退还;
七、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原件:
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所报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和注册建造师安全资格证原件(B类);
6、企业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建设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8、项目组成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证书。
9、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10、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11、投标申请人自2010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以上的建筑物平移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或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2、投标申请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以上的建筑物平移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或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注:以上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本工程要求报名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人必须保证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且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如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相关招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八、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请投标申请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于 2015 年 7 月 9 日至 2015年 7 月 15 日,每天上午9时 00分至下午5 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为2015年 7 月 15 日 17 时00 分。
九、投标申请人报名
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5年 7 月 17 日上午9 时00分至11时 30分,下午2时 00分至5时00分到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校验原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及《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
十、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其他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9 日至 2015 年 7 月 15 日。
2、本公告发布媒体为:a、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xzcet.com);b、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3、本工程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中山北路延长段鼓楼区政府。
联系人: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87号世茂广场钻石国际2#楼9层。
联系人:陈 峰 电话: 0516-85743599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 7月 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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