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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2 09: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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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湘江新区产业用地认定和供应实施细则》(湘新管发[2018]3号)的有关规定,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日提出对L06-D211号项目产业用地认定的申请,经新区经济发展局受理、初步审查,并组织专家论证后,经新区产业用地有偿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审议,现提出以下认定意见: 一、根据专家意见,该产业用地所布局产业符合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新区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产业建设对梅溪湖二期具有重要意义。 二、该产业用地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宗地面积为61265.16㎡(合91.898亩)。规划用途为商务用地(B29),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 经专家组论证,现认定该产业用地类型为科研类产业用地。该产业项目建设需按照控制指标实施,其中单位土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应≥5000万元/公顷,单位土地地均税收≥60万元/亩,引入项目应按要求通过环评并取得批复。 除以上控制指标外,确认以下供应条件:要求引进基因产业项目,并建设其公司全国总部,将其核心业务职能整体迁入;需引入不少于2个健康医疗方向国家级产学研平台;项目总投资额不得低于5亿元,物业自持比例不得低于总建面的50%;取得土地后,1年内完成报建开工,3年内完成竣工及运营;引入项目应与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量化指标考核协议,并接受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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