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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8 12: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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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初步了解,副省级城市的财税收入的确与省级收入有一定的竞争。其一,部分中央级企业与省级企业,其财税收入,地级市一般很难分享或者分享比例较低,但副省级城市一般分享比例较高甚至可以代收。其二,不少税种的收入,对于副省级城市来说,上缴给省级的较少,留给自己的较多,而地级市则不是这样。其三,统计口径上,副省级城市往往同时计划单列(尽管这两个概念并不等同),因此部分上缴收入也能够纳入城市统计,而地级市则只能统统归属为国税收入,统一上缴给省里。
也不知道这几点是否的确如此。
不过,由此看问题的角度的确比原来更全面了一些:地税收入或者地方财政收入,仅仅只是这个地方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归属政府收入中的一部分,甚至对很多城市来说,都不是最主要的那一部分。长沙就是很典型也很突出的例子。
长见识了,谢谢楼上各位的讨论,很开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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