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6-7-31 23: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对外开放格局下的内外联动开发合作模式
以自贸区、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示范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跨境电商示范区等为主体的开放政策区,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全面升级。这些开放合作平台使得诸多原本的末梢地域转变为开放的前沿,使得内陆封闭的市场体系加速融入全球经济循环中来。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模式。
第一,自贸区+国内产业基地的联动模式。目前国家已批准的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在推进投资管理制度、贸易监管模式、金融制度、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以及负面清单等方面有新的创新突破。这为我国的产业组织和产业生产服务释放了大量发展空间。自贸区在我国的产业链组织中扮演了重要的枢纽作用,将外部的资本、技术和信息粘合在一起,并逐步与国内众多产业基地建立起产业关联。自贸区通过产业生产服务组织,如融资租赁等形式,将内陆诸多上下游产业群体链接在一起,这种链接具有“长程效应”,超越了300公里范围的产业梯度转移临界。其它地区通过设立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即可通过关税减免,抵消交通成本、劳动力成本等不利因素。值得注意的是,自贸区为我国进口全球商品进一步敞开大门,“国际空港+综合枢纽+全球产业配置基地”形成的内陆开放高地,已在内陆的重庆、成都、武汉、郑州、西安等区域中心城市建立起来。

我国的自贸区、国家级保税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分布(截止到2015年10月)
第二,沿海中心城市+海外港口产业合作区。我国积极投资开发海外资源,拓展海外市场,也需在具有洲际、国际影响的境外港口城市,建设大规模产业基地,作为国际贸易和中转加工制造的重要跳板,也是保障我国能源、战略物资安全运输的重要纽带。根据《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我国将在南亚、东南亚、非洲等国家或地区的沿海港口建设大型产业基地。如我国已获租巴基斯坦瓜达尔港2000亩土地为期43年的开发使用权。未来将形成沿海中心城市+海外港口产业合作区的发展模式,我国沿海部分重要港口将向着国际中转贸易港转变,并推动国际航运服务、航运金融等功能发展。
第三,洲际陆路货运通道将串联起“内陆中心城市+内陆口岸+境外产业合作区”的联动模式。当前内陆中心城市的枢纽集散功能与边境口岸地区的中转集散功能的协同效应开始形成,共同承担起国际商贸物流的重要纽带作用。哈尔滨-满洲里-绥芬河、乌鲁木齐-霍尔果斯、昆明-瑞丽、凭祥等“中心城市-口岸”的经贸联动体系在稳步推进。跨国陆路交通运输通道所连接的境外主要中心城市、口岸或港口地区中,具有区域辐射影响力的战略节点,是中资企业投资发展的首选。未来,可以开展双边合作共建境外产业合作区的模式,推动中转加工贸易、商品集散、创新服务发展和生活功能配套建设。如欧亚大通道上的波兰,是欧洲的“心脏”地带,劳动力丰富且成本相对较低,波兰也拥有航空、农产品等比较优势产业,因此波兰可成为中国商品物资进入欧洲各国的重要枢纽,以及与中国产业链整合的跳板。

我国的开放政策区布局示意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