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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4 08: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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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还修编,现在卖地了。谁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南宁市人民**批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GC2025-011地块位于青秀区民族大道以北、蓉茉大道以西;出让蓝线图编号为NNCR0103202500001号,宗地号为450103450003GB00232,实际出让面积为39145.53平方米(折合58.718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工业用地(兼容科研、商业服务业用地,其中科研用地≤5%,商业服务业用地≤3%),土地使用年限为工业用地50年、科研用地50年、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地块产业类型为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整个项目地块年亩均产值(营业收入)不低于1200万元,年亩均税收不低于40万元;工业用地用于建设标准厂房,投资强度≥450万元/亩,竣工投产后年工业产值≥500万元/亩,竣工后年税收≥25万元/亩。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0且≤3.5,建筑密度≤60%,绿地率≤20%,建筑高度≤100米。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大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仅允许业主自用,不能销售与转让。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青秀区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青秀2025-0001]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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