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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17: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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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porbape 于 2015-1-17 17:33 编辑
乱摆乱卖走鬼应该视作恶意破坏环境行为,情节严重的应该处以行政驱留。ZF也应该相应在一些内街撤一些只收管理费不收档租的走鬼档固定摆卖点而且要有规定走鬼档的东西要有特色不能跟商场百货卖的有冲突,要不你走鬼档只能到城郊的地方去摆卖。走鬼若不在固定摆卖点上摆卖或到城郊去摆卖,偏要乱摆乱卖的就应该加重处罚绝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很多发达城市都这样做的。在香港你乱丢一块纸巾都会面临1500港币的处罚,这就是法治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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