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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5 1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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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李泽副主任率队开展观山湖区贯彻执行《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暨“千园之城”建设推进情况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7-07-24
2017年7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泽带队,对观山湖区贯彻执行《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暨“千园之城”建设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实地检查了东林公园、阅山湖湿地公园、百花湖森林公园的建设情况,并在区委党校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进黔、游永平,区政府副区长何小丽,区政府党组成员、区百花新城办常务副主任邹勇及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会议首先由区生态局代表区政府汇报了观山湖区“千园之城”建设推进情况,区政府副区长何小丽就公园规划设计、创新推进合作开发模式、多渠道筹融建设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补充发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进黔对在公园设计建设中融合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及整治情况做了补充发言,随后区直各参会部门做了补充汇报。
在听取汇报后,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领导、委员和代表对观山湖区在开展“千园之城”建设工作中不畏艰难、创新合作模式,对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并举全区之力深入推进“千园之城”项目建设所做的巨大努力及取得的可喜成绩给予积极肯定。检查组对我区在“千园之城”工作推进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讨论和研究,提出了观山湖区在推进公园建设中:一是要高度注重公园规划设计和建设方案的组织,确保建设不走样;二是在设计理念、文化元素、特色品质争取高标准、高档次设计和建设,确保每个公园都是精品,打造一批公园文化品牌;三是要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出发点,规范流程,强化创新,严格实施建设计划,完善公园管理制度等宝贵意见。
俗语说“三分建、七分管”,公园建好了才是开始,后续如何推进公园长效管控、确保良性发展,如何让市民持续享受公园福利,增强优良的生态环境带来的获得感,管好公园也是重点。市、区两级参会领导重点对如何巩固公园建设成果、筹措维护管理资金等进行了交流,并结合国家对生态红线、公园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探讨和交流了从立法角度就划定公园红线范围、规定维护管理资金来源及全社会保护责任等的可能性。据介绍,观山湖区存量公园123个、新建公园59个,占贵阳市“千园之城”总任务数的18%,预计建设资金总投入达69.88亿元。2015年完成示范性公园1个,2016年完成33个,2017年20个公园已全部开工,2018年将完成5个。
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领导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区人大、区政府参会领导分别做了积极表态,下一步全区将严格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规划、积极探索、创新模式,拓展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力度、加强工作调度、加强协调对接,全力推进全区公园建设,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展示区、打造“现代都市·滨湖花城”和“生态观山湖”目标继续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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