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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9 15: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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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皖南医学院更名大学工作推进会纪要》(市政1府专题会议纪要第94号)和《芜湖市人民政1府关于支持建设皖南医学院脑科学研究院的批复》精神,市产创中心、市财政局和弋江区政1府在原50%的预拨比例基础上增加30%的预拨比例,于2024年7月前由市区按照8:2比例预付皖南医学院脑科学研究院运营经费1200万元。
2.皖南医学院及时完成向省教育厅报审新医科中心项目建设手续;按照市规划和土地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0次会议精神,三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该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倒排工作计划,确保于2024年3月20日前完成皖南医学院新医科中心项目供地。皖南医学院于3月底前完成不动产权证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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