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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5 23: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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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今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六、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23)......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对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可有序改市。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建立和完善跨区域城市发展协调机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我觉得中央不希望看到过度集中,而是同城化;不希望撤县改区,而是撤县改市;不希望摊大饼,而是中心城市+组团小城镇。芜马宣同城,宣郎广改县级市符合这个调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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