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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1 11: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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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现就《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党工委、管委会2014年宣传工作计划》(长先发〔2014〕5号)和《长沙大河西先导区2014年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长先综发〔2014〕6号),补充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节庆论坛展会运动会管理的有关规定,未经党工委、管委会书面批准,任何企业、部门、单位举办的活动,均不得以湘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举办单位(包括主办、协办、赞助、支持、指导、顾问等)。
    二、取消原计划5月29日举办的中国长沙(滨江)金融商务峰会、11月5日举办的市场化改革前瞻论坛、11月29日举办的首届长沙国际马拉松比赛。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周及其系列活动(国际建筑艺术展、书友会)主办单位调整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三、认真执行《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报告会、各类讲堂(座)管理的通知》(长宣〔2012〕9号),各单位、公司举办的各类报告会、讲堂(座)应事先报市委宣传部备案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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