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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6 10: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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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挂牌编号 [2018]长沙县054号
土地位置 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开元东路以北、长龙路以东、蓝田北路以西
出让面积(m2) 49215.72
规划条件 商业、住宅 商业FAR≤3.0 住宅1.0<FAR≤4.0 商业D%≤45% 住宅D%≤30% 4300918BA0061 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交易条件:(1)根据2018年6月19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会议纪要﹝2018﹞16号的要求:①、商业部分须配套建设国际高端品牌酒店(限希尔顿、温德姆等同类品牌),酒店客房数不少于500间,且须全部自持(营)10年以上;酒店建设必须摘牌后三年内竣工营业。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须与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管理办公室就项目开发建设签订《开发监管意向协议》,摘牌后须签订正式协议后方可与长沙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②、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须就该住宅用地项目分别与长沙县长龙街道办事处、长沙县黄花镇人民**签订《被征地拆迁群众团购性商品房建设意向协议》(按政策建设被征地拆迁群众团购性商品房不少于20000平米),摘牌后签订正式合同,再与长沙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③、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就住宅用地开发项目须与长沙县产业基地管理办公室签订《建设面向星沙产业基地入驻企业高管和引进人才定向房源(总面积不低于5000平米)的意向协议》,摘牌后签订正式合同,再与长沙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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