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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6 17: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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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再次搜索,这个文件从今年2月1日起更新了,上述老文件划线的内容取消了,所以也是奇怪为啥还要按老文件的要求来做。
不过新文件中提到“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可以由发包人或者承包人单独组织招标,也可以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组织招标。”这个可以回答盾构机和钢筋水泥为啥由甲方招标的疑问,而且甲方只是组织招标,没有说一定要由甲方承租或购买,应该可以由乙方(施工方)按照甲方招标的价格向中标人承租或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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