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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5 10: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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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4日长沙县 会议通过)
《长沙县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草案)》,决定批准这个行动方案。
会议认为,行动方案提出的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目标要求、行动任务和保障措施,************,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反映了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望,目标切实可行,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得当有力。
会议强调,共同富裕是*****的本质要求,是***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我县提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具备坚实的基础和条件,得到了**、**的高度重视和肯定,要有“试点、试验、示范”的担当和勇气,要有树标杆、当典范的追求和决心,率先在全国县级层面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努力为全县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会议号召,按照到2025年、2030年、2035年三个阶段,在全域实施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县域典范。深入实施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全面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深入实施强农惠农富农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标杆区建设;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深入实施收入调节机制创新行动,努力构建合理有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深入实施文化铸魂行动,精心建设具有高辨识度的精神文明高地;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行动,坚定打造“两山”实践星沙样本;深入实施新时代“党建聚合力”行动,持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奋力谱写率先打造“三个高地”、建设现代化示范区新篇章。
不要小看这个行动方案,这个提出来是基于自身实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高层肯定和支持,更高层认可。这个看上去好像没什么实际项目,但是要达到这个标准和国府首肯具有相当大难度。说白了,这个就是旗帜,未来十年的标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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