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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龙岗街道杨梅岗、格水村改造专项规划(草案)现已经过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012年第20次技术会议审议并获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试行<城市更新单元审批操作规则>的通告》(深规土【2010】70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规划区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新生社区,项目位于规划龙新大道(现状碧新路)以东,现状新生路以南,规划仙田路(现状杨田路)以西,规划内环北路以北。拆除用地范围总面积共430331.0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49349.7平方米,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为1159480平方米,其中住宅91540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2722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900平方米),商业116130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140平方米),办公52420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110平方米),商务公寓20000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40平方米),酒店30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2553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1.公示现场
地址1:龙岗区杨梅岗、格水村斗方街22号
地址2:龙岗区杨梅岗、格水村福临北路40号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2年4月28日至2012年5月27日
四、意见反馈
1.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27日(如邮件,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城市更新科 刘工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1609室
电话:0755-28918266 传真:0755-28918266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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