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查看: 9126|回复: 37

[城建综合] 武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文件P(2017)139 140 142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1-7 10: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myway1943 于 2017-11-7 10:57 编辑

P (2017)139号
规划设计条件
武规条字[2017]052号地块
关于武昌区武珞路与宝通寺路交汇处武锅生活区A地块项目,经我局审查,同意按以下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一、规划用地情况
1、规划净用地面积:9.46公顷(以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商业用地、广场用地; 土地分类:商服用地、公园与绿地;
3、用地位置:武昌区武珞路与宝通寺路交汇处(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
二、土地使用强度
1、最大建筑面积:控制在48.01万平方米以内;
   其中:地面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44万平方米;
         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4.01万平方米;
2、最高容积率:按最大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约5.08);
3、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4、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5、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其它说明:根据武昌区人民政府(武昌政函[2017]192号)意见:该项目建成后,土地竞得人需自持并整体运营所建全部商业面积,该部分建筑的所有权在竣工验收后20年内不得转让,20年期届满后,不得分割转让。相关事宜由武昌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评分

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10:3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10:3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yway1943 于 2017-11-7 10:58 编辑

P (2017)140号
规划设计条件
武规条字[2017]054号地块

关于武昌区武珞路与宝通寺路交汇处武锅生活区C、D地块项目,经我局审查,同意按以下条件进行规划设计:
一、规划用地情况
1、规划净用地面积:7.7公顷(以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防护绿地; 土地分类: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
3、用地位置:武昌区武珞路与宝通寺路交汇处(详见用地范围线);
二、土地使用强度
1、最大建筑面积:控制在28.03万平方米以内;
2、最高容积率:按最大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约3.64);
3、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4、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5、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其它说明:
(一)本地块尚有少量建筑物未予拆除,由武汉市武昌土地储备整理中心负责在地块交付前对上述建筑物进行拆除,拆除费用已计入土地成交价款。
(二)根据武昌区人民政府(武昌政函[2017]193号)意见:
1、该项目为旧城改造项目,地块成交后,由武昌区滨江文化商务区管委会回购全部住宅部分,用于本项目及武昌区重点项目还建安置,回购所有住宅建筑面积约280000平方米(以验收实测为准),回购所有住宅总价不超过266000万元,具体结算以区政府与点选该项目还建房的被征收户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为准,单价位于7900-18000元/平方米范围内。
     2、土地竞得人编制的建筑方案须征求武昌区滨江文化商务区管委会意见。
    上述事宜由武昌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10:3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yway1943 于 2017-11-7 11:01 编辑

P(2017)142号
规划设计条件
武规条字[2017]第060号

关于青山滨江商务区核心区47-1、47-2、48-1三个地块,经我局审查,同意按以下条件进行规划设计:
一、规划用地情况及经济技术指标
1、规划用地面积为659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B1)、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21.93万平方米以内,其中:
     47-1地块
     规划净用地面积:20400平方米(含公园绿地257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
     土地分类: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
     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8.73万平方米以内;
     47-2地块
     规划净用地面积:9600平方米(含公园绿地1032平方米,防护绿地168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规划用地性质:商业用地(B1)、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
     土地分类:商服用地、公园与绿地;
     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1.25万平方米以内;
     48-1地块
     规划净用地面积:35900平方米(含公园绿地6385平方米,防护绿地153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
     土地分类: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
     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11.95万平方米以内,其中,居住建筑面积不大于11.45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0.5万平方米;
    2、容积率:按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比值计算;
3、建筑密度:47-1地块不大于20%; 47-2地块不大于45%;48-1地块不大于20%;
4、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确定,其中,47-1地块不高于180米; 47-2地块不高于30米;48-1地块不高于180米;
5、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6、用地位置:和平大道与建设二路交汇处东南部,东临武汉市第九医院,南临南干渠路,西临建设二路,北临和平大道(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
二、关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
1、48-1地块控制一所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1940平方米,并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武政规[2012]1号)规定执行,建成后其用地及产权无偿移交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
2、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30号)要求,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3、根据《武汉市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实施办法》(武房发[2012]190号)要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应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三、建筑与城市设计要求
1、47-2、48-1地块沿建设二路控制10米宽绿化带,可结合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作为公共开敞空间统一建设。
2、47-1、47-2地块北侧临和平大道控制公园绿地,该公园可结合轨道5号线建设二路站点出入口进行整体设计。47-1地块公园绿地面积不小于2574平方米(可复合地下停车);47-2地块公园绿地面积不小于1032平方米(可复合地下停车)。公园绿地由该项目土地竞得单位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并向社会公众开放。
3、48-1地块临南干渠路控制公园绿地,公园绿地面积不小于6385平方米(可复合地下停车),可结合南干渠路景观整治进行整体设计。公园绿地由该项目土地竞得单位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并向社会公众开放。
4、47-1地块东侧控制一条公共通道,宽度控制不小于10米。
5、47-1、47-2地块应按照统一规划的原则进行整体建设,47-2地块控制为商业步行街区,形成层次丰富的空间效果,在景观界面上应与周边协调统一。
6、遵照《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执行。
四、市政交通控制要求
1、按照《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要求,47-1、47-2地块用地的建设需对轨道5号轨道线进行合理避让;禁止在轨道交通规划控制线内开展建设活动,在轨道交通规划影响区内的建设活动需要与轨道建设相衔接。
2、47-1、47-2地块临近轨道交通5号线建设二路站,需考虑建设与轨道交通站点相连接的地下通道。
3、地块内涉及轨道交通以及道路、市政等线性工程控制要求的,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可在满足建筑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按最新控制要求调整规划用地范围。

其它说明
(一)规划净用地范围内建(构)筑物,由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事务中心负责在交地前完成拆迁安置补偿,该费用已计入土地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不再另行补偿。
(二)根据青山区人民政府(青政文[2017]42号)上报市人民政府意见:竞买人须承诺于2018年12月31日前,在毗邻青山滨江商务区核心区的区域,以不高于12000元/平方米的均价,累计提供不少于36万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60-90平方米(含)占比不少于40%,套内面积90平方米以上占比不高于60%);符合青山区人民政府要求的安置房源,用于青山区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安置工作。上述内容需提交与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和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订的关于提供房源的协议,并在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参与竞买。
(三)根据青山区人民政府(青政文[2017]42号)上报市人民政府意见:项目建成后,青山区人民政府按照9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305套,总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住宅房屋;在47街范围内,按照9500元/平方米和35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办公和商业用房共1115. 21平方米(办公和商业用房面积根据建筑方案另行约定),用于安置47/48地块征收项目的被征收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7 10:3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tyy1122 于 2017-11-7 15:05 编辑

48万方体量,武商超级无敌梦时代巨无霸来了,江南靴子们有福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7 10:4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建议你另加上 P(2017)139 & 140 的 一些限定条件:

P(2017)139

该项目建成后,土地竞得人需自持并整体运营所建全部商业面积,该部分建筑的所有权在竣工验收后20年内不得转让,20年期届满后,不得分割转让。相关事宜由武昌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P(2017)140

该项目为旧城改造项目,地块成交后,由武昌区滨江文化商务区管委会回购全部住宅部分,用于本项目及武昌区重点项目还建安置,回购所有住宅建筑面积约280000平方米(以验收实测为准),回购所有住宅总价不超过266000万元,具体结算以区政府与点选该项目还建房的被征收户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为准,单价位于7900-18000元/平方米范围内。土地竞得人编制的建筑方案须征求武昌区滨江文化商务区管委会意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7 10:5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武锅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先上两张规划条件附图和效果图,看下具体位置,江天大厦在A地块一角,应该会拆掉,写字楼不在此次出让地块内,应该是二期吧。C、D地块由武昌区滨江文化商务区管委会回购全部住宅部分,用于本项目及武昌区重点项目还建安置,回购所有住宅建筑面积约280000平方米。,那么写字楼应该就是剩下的B地块了。武汉梦时代广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17-02-08 来源:  武汉梦时代广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汉梦时代广场项目(项目名称)业主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与石牌岭交汇处 2.2工程概况:武汉梦时代广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4万平方米。其中开设“室内滑雪场”、“海洋馆”、“室内主题乐园”、“科技娱乐馆”等主题乐园设施,“奢侈品街”、百余项功能性服务项目、近千个服饰品牌专卖店及部分餐饮娱乐项目,定位高端的零售娱乐商业综合体,该项目预计 2016 年开工建设,2019 年开业迎宾。 2.3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195000万元,1栋,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8层,地下4层,总建筑面积约74970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480100平方米,地下面积约2696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 1200日历天,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 日历天。

规划设计条件
武规条字[2017]054号地块

关于武昌区武珞路与宝通寺路交汇处武锅生活区C、D地块项目,经我局审查,同意按以下条件进行规划设计:
一、规划用地情况
1、规划净用地面积:7.7公顷(以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防护绿地; 土地分类: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
3、用地位置:武昌区武珞路与宝通寺路交汇处(详见用地范围线);
二、土地使用强度
1、最大建筑面积:控制在28.03万平方米以内;
2、最高容积率:按最大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约3.64);
3、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4、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5、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二)根据武昌区人民政府(武昌政函[2017]193号)意见:
1、该项目为旧城改造项目,地块成交后,由武昌区滨江文化商务区管委会回购全部住宅部分,用于本项目及武昌区重点项目还建安置,回购所有住宅建筑面积约280000平方米(以验收实测为准),回购所有住宅总价不超过266000万元,具体结算以区政府与点选该项目还建房的被征收户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为准,单价位于7900-18000元/平方米范围内。
     2、土地竞得人编制的建筑方案须征求武昌区滨江文化商务区管委会意见。


规划设计条件
武规条字[2017]052号地块
关于武昌区武珞路与宝通寺路交汇处武锅生活区A地块项目,经我局审查,同意按以下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一、规划用地情况
1、规划净用地面积:9.46公顷(以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商业用地、广场用地; 土地分类:商服用地、公园与绿地;
3、用地位置:武昌区武珞路与宝通寺路交汇处(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
二、土地使用强度
1、最大建筑面积:控制在48.01万平方米以内;
   其中:地面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44万平方米;
         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4.01万平方米;

2、最高容积率:按最大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约5.08);
3、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4、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5、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三、建筑设计要求
遵照《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执行。
四、特殊要求
1、临武珞路控制不少于7480平方米广场用地,建筑后退武珞路不少于60米,后退宝通寺路不少于20米;后退紫阳东路不少于20米。
2、若该项目需与地铁对接,须征求地铁集团意见后进行整体规划。
3、应满足《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要求。
4、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武政规[2017]8号),应采用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
二、其它说明
(一)本地块尚有少量建筑物未予拆除,由武汉市武昌土地储备整理中心负责在地块交付前对上述建筑物进行拆除(待拆除的应该就是指江天大厦吧),拆除费用已计入土地成交价款。
(二)根据武昌区人民政府(武昌政函[2017]192号)意见:该项目建成后,土地竞得人需自持并整体运营所建全部商业面积,该部分建筑的所有权在竣工验收后20年内不得转让,20年期届满后,不得分割转让。相关事宜由武昌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评分

3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7 11:0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一直在编辑,没留意到和楼主发重了,多谢版主合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7 11:54: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石牌岭路两旁的一片城中村还拆不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7 11: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超级商业体巨无霸!写字楼应该有2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7 11: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爆破江天大厦很担心把地铁震出故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7 12:0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效果图中 现存的亚贸 希望外立面也一并改造下
这个砖的颜色 深浅不一 强迫症看着真难受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7 12:4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较期待,亚贸的体量都不算小了,看效果图,梦时代的体量大到可怕,希望建筑品质能对标港商,招商对标国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7 14: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eruckoll 发表于 2017-11-7 12:06
效果图中 现存的亚贸 希望外立面也一并改造下
这个砖的颜色 深浅不一 强迫症看着真难受

最好连这两栋写字楼一并改造,连江天大厦都比这货好看许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7 14: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由武昌区滨江文化商务区管委会回购全部住宅部分28万方用于本项目及武昌区重点项目还建安置,应该有一部分是武车B和徐家棚的安置房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高楼迷

GMT+8, 2025-7-28 04:22 , Processed in 0.059057 second(s), 6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