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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两天的帖子,我感觉部分坛友有意无意的混淆了电动车和电动摩托车的区别。
首先,目前的“限电”限的是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对电动两轮车的治理仅限郑州部分人口松散地区。
其次,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上绿牌,没有任何通行限制,解决了老百姓的短距离出行问题,比如很多人一再强调的接送学生、卖菜购物问题。
再次,对于饱受争议的超标电动两轮车,公安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把它们划入轻便机动车范畴,纳入机动车管理,上黄牌。而且根据本次出台的规定,超标电动两轮车也不是马上就禁,上牌后有缓冲期,还可以正常使用,避免了无谓的财产损失。其实,此次争议的主要矛盾也在这里,毕竟很多人有超载、超速、闯红灯、载客盈利的客观需求。
上牌就意味着纳入管理,总是不受人待见的,以前无人过问、总是以“弱者”面目出现的电动车,终于要遵守交通规则了,遵守交通规则不好吗?给自己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有错吗? 限摩到底触犯了谁的利益?
最后,本人坚决拥护市府的限行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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