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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总体情况:
P(2018)089号地块位于武昌区徐东大街与沙湖大道交汇处(具体位置及四至见本挂牌文件附图所示),规划净用地面积为42061平方米(其中,轨道交通控制线内用地469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土地分类为商服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14.7万平方米(其中麦德龙超市面积不少于0.85万平方米);容积率按最大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约3.5);建筑密度不大于45%;建筑高度不超过160米;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服40年。
规划设计条件
武规条字[2017]第091号
位于武昌区徐东大街与沙湖大道交汇处麦德龙地块,经我局审查,同意按以下条件进行规划设计:
一、规划用地情况
1、规划净用地面积:42061平方米(其中,轨道交通控制线内用地469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规划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3、土地分类:商服用地;
4、用地位置:武昌区徐东大街与沙湖大道交汇处(详见规划用地范围线)。
二、经济技术指标
1、总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14.7万平方米(其中麦德龙超市面积不少于0.85万平方米);
2、容积率:按最大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约3.5);
3、建筑密度:不大于45%;
4、建筑高度:不超过160米;
5、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三、建筑与城市设计要求
1、临徐东大街控制15米宽绿化带,临沙湖大道控制约10米宽绿化带,详见附图。
2、临徐东大街采取前高后低的空间形态,临徐东大街一线布置超市及低层商业街,二线塔楼高度控制在100-160米范围内,建筑应采用现代风格。
3、遵照《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执行。
四、市政交通控制要求
1、轨道交通控制线及影响线范围内的建设应符合轨道交通控制线和影响线相应管理要求,确保与轨道线的安全距离并做好相关保护措施,设计方案需征求地铁集团等相关部门同意。
2、停车位应按照《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计算,其中麦德龙超市配套停车位不少于369个。
五、其他要求
1、保留麦德龙超市商业业态,项目在建设阶段可分期实施,确保麦德龙超市无间断运营。
2、应满足《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要求。
3、应按照《市人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武政规[2017]8号)相关要求进行建造。
六、遵守事项
1、本规划条件作为建设单位进行规划(建筑)设计和土地审批的必备条件,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改变本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指标。如确需调整,必须重新向原批准机关申报调整规划条件。
2、本地块供地前应进行现状权属调查,确认权属无争议后再通过土地市场招拍挂,按《土地成交确认书》要求确定用地单位。
3、本规划条件有效期一年,至2018年12月4日止。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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