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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8 13: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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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文旅场馆建设工程勘察、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设计、基坑监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泉台招字[2020]第29号(招标编号)的泉州台商投资区文旅场馆建设工程勘察、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设计、基坑监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泉台管经审[2020]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文旅场馆建设工程勘察、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设计、基坑监测;
2.2.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1371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4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7.84万平方米,地下约13.57万平方米);地上4层(暂定),地下2层(暂定);建筑高度36米(暂定);建筑功能为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博物馆、科技馆、青少年宫、城市规划展示馆、综合展馆、剧院、美术馆、群众性体育馆、地下商业及人防车库等用房;
2.4.投资总额:约人民币20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约人民币1600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勘察、基坑支护设计、降水工程设计、基坑监测,包括应按招标人项目设计和国家规范所要求提供工程初勘和详勘服务,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基坑支护及降水设计、基坑监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2.7.勘察周期:自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其中初步勘察报告应在20日历天内提供)应提供符合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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