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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1 19: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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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江门市JCR2023-210(台山18)号位于台山市台城南新区新宁体育馆南侧地块一;
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出让建设用地面积61962.57平方米;
土地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自交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设计条件:用地性质:二类居住兼容商业用地(R2/B1);
容积率:>1.0且≤1.5,
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大于61962.57平方米且不大于92943.86平方米,
其中商业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7883.16平方米(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30%);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
建筑高度控制:≤100米。
地块内应建设一座国际会展中心,
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
须由地块竞得人自持不少于10年并整体经营。
为完善周边基础设施配套,提升人居环境,
地块竞得人负责出资建设地块周边的基础配套设施,
投资额不少于7000万元,
建设方案由**负责制定,
基础配套设施须与地块一首期工程同步建设和验收。
地块内排水渠由地块竞得人负责迁改,迁改方案须经土储、城管及水利部门同意。
与东侧相邻地块为同一业主可统一规划。
地块位于南新区中轴线南侧,位置十分重要,空间布局上应保持中轴线的连续性、开敞性和可达性,地块一东侧与地块二西侧共同预留80米宽中轴线公共开敞空间,中轴线公共开敞空间应统一规划设计,由各地块竞得人纳入首期建设。
(一)江门市JCR2023-211(台山19)号位于台山市台城南新区新宁体育馆南侧地块二;
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出让建设用地面积65540.61平方米;
土地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自交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设计条件: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兼容商业用地(R2/B1);
容积率:>1.0且≤1.5,大于65540.61平方米且不大于98310.92平方米,其中商业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9493.27平方米(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30%);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
建筑高度控制:≤100米。
地块内应建设一座五星标准的高端城市度假酒店,
并引入国际品牌酒店管理集团(洲际、凯悦、希尔顿、万豪、雅高、凯宾斯基、悦榕庄、嘉佩乐、美高梅等品牌),
酒店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含酒店配套设施),
酒店须由地块竞得人自持不少于10年并整体经营,
并应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3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地块内排水渠由地块竞得人负责迁改,迁改方案须经土储、城管及水利部门同意。
与西侧相邻地块为同一业主可统一规划。地块位于南新区中轴线南侧,位置十分重要,空间布局上应保持中轴线的连续性、开敞性和可达性,地块二西侧与地块一东侧共同预留80米宽中轴线公共开敞空间,中轴线公共开敞空间应统一规划设计,由各地块竞得人纳入首期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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