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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1 1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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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 发〔2019〕18 号),(十二)改进规划审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分级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审查备案制度。精简规划审批内容,管什么就批什么,大幅缩减审批时间。减少需报国
院审批的城市数量,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国 院指定城市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国 院审批。相关专项规划在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应加强与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及“一张图”的核对,批复后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间规划“一张图”上。
郑州市的国土空间规划由国 院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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