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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4 19: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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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温州鹿城广场业主反映的情况属实。鹿城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10年未完工是有很多原因造成。”
一是企业原因,2013年因绿城集团由于资金问题内部重组,耽搁了开发。二是整个项目是分期开发,当时由于不是净地出让,是毛地,分期开发,所以导致有些土地出让金还未缴清,现无法说土地闲置。
目前,给业主回复已进入程序,局里近期将邀请业主代表约谈具体细节,所以未及时回复进展情况。
业主则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土地受让人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依法约定的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经当地土地出让协调决策机构集体认定,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那么土地出让金这么多年没有缴清,如何认定这约100亩的土地还是绿城来开发?
土地就摆在这里,现场一片垃圾,荒地,难道有关部门只有等业主反映了才能重视?难道一点责任都没有吗?这不仅侵害了我们广大业主的利益,也坑害了当地**的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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