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楼主: 1788111

大家不必为罗湖担心,十二五罗湖高楼必将王者归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0 23:4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摄夜人


主要是 多高………… 如果在福田那么好的位置…… 建个200+ 有点浪费 好歹也要300+
gooson 发表于 2012-1-10 23:35


现在在福中建个250米以上的高楼算是很不容易了,看看十三和七姐妹。

除了岗厦,单独建个300+在福中很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 00: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在福中建个250米以上的高楼算是很不容易了,看看十三和七姐妹。

除了岗厦,单独建个300+在福中很 ...
摄夜人 发表于 2012-1-10 23:40



    十三姐妹是福田第一批楼 七姊妹是为了聚集金融企业总部 才这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1 20: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罗湖也没有太多必要去跟福田和南山争建高楼,在建多几栋300+就够了,罗湖的发展应该要向银座,涉谷进发。哪一天发展成银座,涉谷那样繁华商业区,罗湖的就胜利了。比建多几栋高楼要强得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 00: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罗湖也没有太多必要去跟福田和南山争建高楼,在建多几栋300+就够了,罗湖的发展应该要向银座,涉谷进发 ...
Versace111 发表于 2012-1-11 20:2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 12:28:39 | 显示全部楼层
罗湖最高楼不宜超过520米,晶都搞个佳兆业518左右的高度就够了,副楼就308、280、135、80,这样是比较合理的。
大中华罗湖口岸应该缩减为300米,不适合建480,因为在人民南300米以经是最高的地标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 13: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蔡洪亮代表是蔡屋围实业股份公司董事长说,蔡屋围是全市第一个都市综合体的诞生地,从前的烂尾楼端溪酒店,如今已被国际一线品牌LV旗舰店取代;5年前蔡屋围老围还是低矮密集的握手楼,一年前村民的私人物业和股份公司的集体物业都已顺利回迁,京基100也在去年封顶和入伙,成为深圳又一个新地标。市委市政府的城市更新举措彻底改变了村民的居住环境,大幅度提升了片区物业价值,实现了股民、股份公司和政府利益的多赢,是政府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集中体现,我们蔡屋围的村民都盼望蔡屋围新一轮城市更新早日启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 14: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罗湖自己都定位好了 是国际商业消费中心  。模仿银座搞商业是唯一出路
金融商务这些高端的东西确实不应该放在罗湖了   罗湖搞商业有天然优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 23:4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深圳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在深圳建高楼,给点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6 15: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振奋人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6 15:3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自定位好 错位发展 罗湖发展消费产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6 18:55:32 | 显示全部楼层
罗湖、福田、南山都在发力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6 20: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罗湖现在住要靠一些本地企业和外地地产商去搞旧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6 20:3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2# ljyilmm


    就差盐田还没发力了,盐田要是来个几栋800+的多好!东部山海风光无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6 21: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湖贝旧村等旧改项目打造为以特色消费为特点的都市综合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22:2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ljyilmm


    就差盐田还没发力了,盐田要是来个几栋800+的多好!东部山海风光无限!
飞火流星 发表于 2012-3-16 20:31


东部修个第二机场差不多  然后在来点150+的住宅就满足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高楼迷

GMT+8, 2025-5-19 04:33 , Processed in 0.049289 second(s), 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