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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 22: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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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三季度为企业减负超千亿
2018年11月22日08:16 来源:深圳特区报
原标题:深圳前三季度为企业减负超千亿
降成本政策接连出台、落地有声,企业减负效果显著。记者昨日获悉,按照市委市**统一部署,各部门、各区(新区)在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实上不遗余力。据市财政部门统计,2018年前三季度共为全市企业减负约1030.3亿元。
降低税费负担
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大幅提高
持续推进营改增全面扩围。记者采访发现,总体来看,营改增后,深圳四大行业纳税人实际抵扣进项税额大幅提高,未来行业税负将进一步大幅下降,初步实现了营改增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预期目标。
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政策执行以来,深圳小微企业经营成本有效降低,小微企业发展经营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促进了小微企业投资增加、规模扩大、就业人口增加、就业岗位增加;小微企业管理转型,实现管理现代化,在保持长期持续经营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经营质量。
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有效促进深圳高新技术企业快速成长。同时,今年1月1日起依法调低车船税的适用税额,各征收品目均有不同幅度下调。
积极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从2018年2月1日起,深圳房产税(从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从一季度申报一次、半年申报一次统一调整为一年申报一次。
降低用人成本
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增幅频率
合理调控最低工资标准。完善最低工资评估机制,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增幅与频率,做到既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又保证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今年5月4日,市**六届一百一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从2018年8月1日起,我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3元/小时。
持续执行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政策。工伤保险方面,出台《深圳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全市工伤参保企业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失业保险方面,从2018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生育保险方面,2017年12月31日起《深圳市人民**关于印发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实施,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0.5%进一步调降到0.45%。
继续发放失业保险企业稳岗补贴。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推动落实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按照广东省要求,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从源头稳定就业。继续开展培训券申领发放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券申领发放试点工作的通知》。
大力保障人才安居。深圳为企业人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人才安居补贴,同时允许困难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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