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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17: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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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策措施
(一)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加强群众体育工作。
1.各级政府要把提高国民身体素质摆在重要位置,将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将其列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大力组织群众开展喜闻乐见、文明健康的群体活动。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协调、管理和监督,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群众体育活动。
2.加快群众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各地要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建成一批与区域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体育设施,满足不同人群的健身需求。
3.建立由体育行政部门组织领导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的群众体育组织体系。加强体育总会、体育协会等群众团体建设,大力培养社区和农村体育骨干队伍,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在开展群体性体育活动中的作用,不断挖掘和整理富有民间传统特色的体育项目。
(二)实施奥运争光计划,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4.调整项目结构和布局,实行项目分类管理。按省运会、城运会的项目设置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发展战略。加大对优势项目的投入力度,集中力量发展游泳、体操、射击、重竞技等优势项目。
5.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以增强我市竞技体育实力,加大对上级训练部门的人才支撑力度为出发点,切实落实青少年业余训练的布点经费投入,重点扶持体育运动学校的建设,做好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年龄层次的合理衔接和运动技术水平的系统衔接。
6.改革和完善训练体制,改进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和业余体校考核评估标准,健全专职教练员的管理办法,形成动态竞争激励机制。
7.积极培养和引进各类体育人才,全面提高竞技体育队伍素质。加强体育人才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体育人才培训与考核体系,优化队伍结构,改善体育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强化奖励机制与制约机制;制订体育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大力引进教学、训练、科研、运动等领域的高水平体育人才。
(三)适应城市化进程,加快场馆设施建设。
8.切实保障场馆设施建设用地。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合理布局体育设施,确保体育设施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旧城改建中要保障体育设施建设预留地,采用土地盘活政策,改建落后设施,提高旧城区体育设施利用率。2007年前,市本级重大建设项目(奥体中心、奥林匹克射击中心)需用地面积约600亩。2010年前,全市规划建设项目所需用地面积约8428亩(其中山地面积2029亩,沙滩面积40亩,滩涂面积100亩,荒滩面积1140亩),市本级建设项目需用地面积约3008亩(其中山地面积60亩,荒滩面积1000亩)。
9.集中财力保障重大场馆设施建设。加大对重大场馆设施的资金投入,确保政府投资的重大体育设施项目的开工建设;对于可以实行社会化运作的场馆设施整体或组成部分,要加大项目招商力度,积极吸引民间资金的投入。2007年前,市财政要重点支持温州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一期)项目的建设,同时做好与民间资金的配合运作。
10.依法加强对体育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体育行政部门参与建设项目的会审,规划行政部门审批规划设计方案,应征求体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对未按规定指标设计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建、改建的居民住宅区、经济开发区和学校必须配套建设的体育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四)以社会化和产业化为方向,加快体育产业发展。
11.各级政府要积极转变观念,树立体育产业意识,明确体育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战略意义,加强对体育产业的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体育产业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市体育产业发展现状,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体育产业的科学发展。
12.完善体育产业政策,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建立体育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包括体育产业组织、财政税收、投融资等一系列政策,培育体育企业集团,增加扶持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性专项投入,鼓励社会资金投资体育产业。
13.培育体育市场,不断完善市场体系。利用我市优势项目和普及项目,积极开发体育健身娱乐、体育竞赛表演等市场,大力发展体育劳动力市场、体育技术信息市场、体育资金市场等要素市场,进一步完善体育市场体系,促进体育产业化。
14.坚持“依法行政,以法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依法管理体育经营活动,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筹建体育市场稽查队伍,加强体育市场管理。
(五)坚持科教兴体,促进体育教育、科研、训练一体化。
15.实施科学的体育科技发展战略,正确处理好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自主研究开发与先进技术引进,成果推广的先进与适用,以及体育系统科技人员与社会力量之间的关系。
16.加大对体育教育、体育科研的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企业和私人参与投资的多渠道筹措经费的资金投入机制,保障体育教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17.加强科训结合和体教结合。在竞技体育训练与比赛中,强化科技意识,更多地运用体育科研成果;在体育科学研究中,强化体育科技服务意识,为运动员科学训练与比赛提供有力支持;要加强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密切体育与教育的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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