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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2 17: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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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理解为深圳对前海合作区掌握着行政权,同时港资参与建设和管理,最后前海合作区成为深港共属 ...
mt 发表于 2012-5-22 16:51 
一、深圳对前海只有准行政权,高官人事任命须广东省批准甚至国务院备案,深圳行政只是局部影响到前海,前海享有类似于香港的高度自治权(限经济领域),有自己的行政体系,一般不受深圳行政左右。
二、前海是合作区,具有地理、行政管理、经营上的独立性,港资参与管理但不唯港资,前海面向的是世界500强及国内大型央企。
三、在管理及运营模式上,前海会借鉴甚至照搬香港。如果说前海是“深港共属特区”,也仅限于地缘位置,准确定位前海是“新特区”,融合了港深优势,“新特区”担当的更多的是为中国下一个改革开放30年探路的工兵角色,主要是金融、科技、文化、物流等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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