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24-6-19 15: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DB17043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6-30 17:15 信息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14 编辑:陶刚
陈娟娟代表:
您在市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增加给予用地指标促进沈巷镇“三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三区三线”划定及城镇开发边界外土地利用情况
沈巷镇国土面积34.5218万亩。本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充分考虑了沈巷镇未来发展用地,划定城镇开发边界4.032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17.423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0.1822万亩。
根据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沈巷镇城镇开发边界外农用地总面积26.4017万亩,其中耕地19.7352万亩(其中基本农田17.3700万亩),农村建设用地2.0141万亩。乡村振兴和农村一二三产业均有较大发展空间。
(二)当前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相关政策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皖自然资管〔2022〕2号),在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布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和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并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规模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因此,可以通过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合理安排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包括光伏发电项目)用地。
根据自然资源部、国3家林业和草原局、国3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合理安排光伏项目新增用地规模、布局和开发建设时序。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合理控制。因此,光伏发电项目选址符合文件要求,可以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2022年,全市安排1035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各类项目用地,其中: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882.49亩,保障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如繁昌区乐田小镇、南陵县紫姹农果园等项目(当年申报乡村振兴用地指标项目,全部保障到位)。
(三)村庄建设和村庄规划
1.村庄建设指标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计划使用管理的通知》(皖自然资管〔2021〕11号),村民建房指标由自然资源部直接配置。只要符合村庄规划,村民建房指标可以由自然资源部直接配置,应保尽保。
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安置拆迁安置房,可以使用市级“增存挂钩”配置用地计划指标。选址可以结合单元控规,选择适宜地块,报批土地后建设。
因此,村民建房或集中建设安置房的用地计划指标均可以保障。
2.村庄规划编制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进行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光伏发电项目、村民建房均要符合村庄规划。
沈巷镇已编制完成村庄规划4个,正在编制村庄规划15个,并计划在2023年实现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全覆盖。在村庄规划指导下,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可以得到有效保障。
3.农村道路用地政策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服务乡村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0〕1号),在国3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宽度不超过8米、主要用于农村农业生产的道路,可以按农村道路用地认定,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等用地审批手续。
对于超过8米的农村道路,只要符合村庄规划(前提是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均可以办理农转用手续。
(四)沈巷工业园用地基本情况
本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充分考虑了沈巷工业园(即鸠江经济开发区北区)用地。园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1.25平方公里,其中已报批用地0.56平方公里,未报批用地0.69平方公里。
近期,鸠江区加大沈巷工业园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处置力度,通过标准化厂房集中安置园区小企业,又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00亩。
总体来看,沈巷工业园发展有一定新增空间。
(五)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进展
沈巷镇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共23个行政村,总宗地数为37554宗。已调查37554宗,已录入登记发证数据库16428宗。
二、工作建议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1.科学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村庄规划是城镇开发边界外各项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项目符合规划是用地的基本要求。沈巷镇可以成立村庄规划工作专班,调动村两委、村民代表的作用,对每一个村庄规划进行深入细致、研究,以问题为导向,安排好各项村庄建设活动。近期,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即将报省**批准,沈巷镇要依据市国土空间规划,全面启动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在村庄规划中统筹安排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和村民建房用地。
市自规局将积极帮助沈巷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涉及沈巷镇乡村振兴项目,将主动对接安排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2.高效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编制村庄规划时,应根据《关于做好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皖自然资管〔2022〕2号)精神,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村民建房用地。
在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从我市处置存量土地相应核定的新增建设计划指标中,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重点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沈巷镇乡村振兴项目(含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均可以申报乡村振兴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涉及村民建房项目,在符合村庄规划前提下,可申报自然资源部配置用地计划指标。市自规局将主动对接省自然资源厅,做好相关申报对接工作,及时获取自然资源部配置用地计划指标。
3.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我局将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15条措施。全面实行工业项目带规划总平面图出让,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带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出让,对用地规模超过150亩的工业项目实施分期供地;做实工业用地《出让合同》与《履约监管协议》“双合同”监管,适时开展履约监管情况检查评估,严格工作考核,从源头上严控新增闲置、低效土地。同时,加大存量土地处置力度。
4.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切实做到招大引强。沈巷工业园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1.25平方公里,其中已报批用地0.56平方公里,未报批用地0.69平方公里,有一定增量空间。招引项目过程中,沈巷镇要提前与企业确定固定资产投资、亩均税收等指标,选择亩均投资额大、产出效益高的企业。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53-5015215
2023年6月30日 |
|